一、公告内容(更正事项、内容及日期等)
1.原比选公告附件评分标准中的项目报价评分标准修改为:得分=(100%-|报价的偏差率|)*本项目的分值,
其中报价的偏差率=(机构的报价-参与比选机构报价的平均值)/参与比选机构报价的平均值*100%,结果四舍五入,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。修改后的评分标准详见附件。
2.原比选报名时间为2020年4月13日至2020年4月15日。现延长报名时间截止至2020年4月17日下午17:30时。
二、补充内容(关于现场述标的要求与安排)
1.每个比选单位只能授权2名委托人进场参加述标活动,并出具参加该项目委托授权书和身份证进入我公司参加述标活动。无授权委托、无身份证的人员不得进场,并按未到场处理。在我公司入口登记处主动出示个人持有的绿色“健康码”人员,并测量体温,根据情况予以放行或进行异常登记。持黄色或红色“健康码”的人员,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,禁止进场参加述标活动。
2.所有参加述标活动的人员,按防疫要求戴口罩、量体温接受大楼物业工作人员检查;因未带口罩或体温超过37.3度或拒接体温检测的人员,导致未能进场的,责任由其自负。所有人员参加述标活动应全程戴口罩。
3.述标活动结束后,由物业人员对所有使用的述标场所进行消毒处理,并按规定落实通风措施。
其他内容不变。
宁德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
2020年4月15日